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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例審議

最低工資條例草案二讀中 - 劉慧卿議員的修正案

立法會大會
最低工資條例草案二讀
2010年7月16日

劉慧卿議員-
10 - "加入-(3A) 行政長官根據第(2)(a)(b)及(c)款委任主席及委員時,須顧及每一性別不少於30%的參與目標"

最低工資條例草案二讀 - 討論最低工資委員會職能的部份

立法會大會
最低工資條例草案二讀
日期: 2010年7月16日

王國興議員-
11- 刪去第(3)款而代以-"(3) 委員會在執行其職能時,須顧及確保最低工資需要-
(a) 不低於綜合社會保障水平;及
(b) 足以應付僱員個人及其家庭的生活必要開支"

最低工資條例草案二讀 - 何秀蘭議員的修正案

立法會大會-最低工資條例草案二讀
何秀蘭議員的修正案
日期: 2010年7月16日

刪去第15條第(4)款


最低工資條例草案二讀

立法會大會
日期: 2010年7月14日(星期三)
時間: 上午11時正

《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i)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動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ii) 劉慧卿議員、王國興議員、葉偉明議員、梁家騮議員、葉劉淑儀議員、張國柱議員、何秀蘭議員、李卓人議員及梁耀忠議員動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根據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立法會
根據《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基因改造生物(管制釋出)條例草案》二讀

立法會大會
《基因改造生物(管制釋出)條例草案》二讀

日期: 2010年3月10日(星期三)
時間: 上午11時正
地點: 會議室

《基因改造生物(管制釋出)條例草案》:環境局局長

環境局局長動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2009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

將不同性傾向的同居關係納入家庭暴力保障範圍,
是消除性傾向歧視的很小一步,
但這一步是首次在香港法例上
對不同性傾向的人一個非常基本的保障,
得來絕對不易, 所以對包容, 反對不同性傾向的人士而言,
修訂是有很大的象徵意義

從前, 當社會還不是很開放的時候,
各界對家庭組成的理解方式十分單一,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吳靄儀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將於2009年10月14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
《2009年高等法院規則(修訂)規則》
(即刊登於憲報的2009年第186號法律公告)廢除。

出席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市民很關注環保, 但往往立法時原則上支持,
但發覺有些配套上的措施不足,
在草案審議期間要同時研究好行政上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