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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自由, 政論及研究

纏擾法例 vs 新聞自由-《經濟通》網誌「政治擂台」

法律改革委員會於2000年提出訂立法例禁止 纏擾行為。婦女團體在初階段普偏支持,因為許多因家暴被虐的婦女在逃離施暴配偶之後,仍然被前配偶滋擾,他們不斷致電追查妻子和子女下落,甚至庇護中心的 職員社工亦被痛罵,亦有施虐配偶知悉前妻所在之後,在住所外守候,向前妻出言恐嚇,甚或再次拳頭相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