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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經濟

積極執行粵港合作框架協議

何秀蘭議員:

粵港合作框架協議

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
粵港合作框架協議

日期: 2010年5月14日(星期五)
時間: 下午2時30分
地點: 會議室

檢討資本投資者計劃

何秀蘭議員: 主席, 我是發言支持余若薇議員提出的削減開支修正案 的。今天的削減開支建議並非針對人,我們並不認識辦事處的13位公務員, 也完全不知道他們是誰, 我們亦不是利用開支問題來針對問責局 長。今天的議案辯論是針對政策,是針對政制結構上的問題的。我們在 立法會內,其實並無太多機會與財政司司長或各個政策局局長坐下來, 傾談怎樣在公共財政開支上誘導某些政策的發生,或阻止某些民生問題的發生。

重新檢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

強制性公積金當時的討論
是因為僱主都要有一個緩衝期,
將新爭取回來的勞工權益,
例如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等計算入成本之內,
所以才有這個折衷安排。

可是,到了現在,
強積金、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等的勞工權益
其實已經實施了一段很長、很長時間,

積極參與國家十二五規劃

在這個有六分一議員沒有回鄉證的議會,
有些甚至連適當的文件資料也沒有,
所以有兩方面的問題需要提出,
第一, 是資訊的公開透明,
其次, 是香港如何參與

特區政府除了向中央政府負責,
也向全香港市民負責,
所以
香港人需知道如何配合國家發展的政策內容,

中港合作問題

近年,香港特區政府與內地省市及澳門特區的政府
共同編制不少區域性合作計劃和協議,
包括最近與深圳市人民政府簽署的
關於推進前海港深現代服務業合作的意向書。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過去5年,香港特區政府與內地省市及澳門特區的政府
共同編制的合作計劃和協議的數目,
並按政策範圍,

促進港深合作

金融海嘯衝擊之下,
香港經濟發展在危機中應尋找新的機遇,加強與深圳合作,
經營珠三角將是未來香港新的經濟動力;
近期,國務院已批准《深圳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
深圳提出要與香港共建全球性的
'物流中心'、'貿易中心'、'創新中心'和'國際文化創意中心',
這是中央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的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