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秀蘭議員認為2012年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應設有機制,讓市民可以作出提名。舉例而言,任何人只要得到3%全體登記選民的支持,即自動符合參選行政長官的資格。政府當局回應時表示,何議員的建議不符合選舉委員會在《基本法》下的職能;根據《基本法》,選舉委員會的職能是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以及在這些獲提名的候選人中選出行政長官。
何議員詢問
(a) 如何分配選舉委員會第一、第二及第三界別內各界別分組的新增議席,以及這些新增議席的選舉方法;及
(b) 選舉委員會內117個區議會議席的選舉方法。
政府當局回應時表示
(a) 正如《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第4.05段所述,除根據目前的議席分布按比例增加議席數目外,亦有人建議分拆現有界別分組及增加新的界別分組。香港特區政府認為有關具體安排可待本地立法階段,即處理《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時才落實;及
(b) 政府當局對選舉委員會117個區議會議席的選舉方法持開放態度,並歡迎各界就這方面發表意見。
何議員認為政府當局應盡快就選舉委員會第一、第二及第三界別的議席分配提出建議,讓市民有更多時間進行討論。
何秀蘭議員重申,她認為政府當局制訂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安排時,沒有考慮到市民的提名權。她闡釋,按照政府當局的建議,在選舉委員會1200名委員當中,只有152名委員是市民的代表(即35名直選立法會議員及117名民選區議員)。把提名門檻定為150人,等於某人要得到超過99%這些經選舉產生的市民代表的支持,才能夠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
政府當局澄清,當局沒有建議提高提名門檻。當局建議維持目前的提名門檻,即選舉委員會總人數的八分之一。根據政府當局的建議,經由直選產生的選舉委員會委員,不論數目及所佔百分比均會增加,因此,有關建議會為行政長官選舉注入新的民主成分。
何議員認為在現行制度下,行政長官有可能在行政長官選舉中種票。舉例而言,選舉委員會的「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界別分組的選民,可因不獲政府資助而被取消選民資格。小組委員會要求政府當局提供資料,說明自2002年以來,在選舉委員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界別分組內的文化小組有多少團體是因為上述理由而被取消選民資格。
何秀蘭議員又重申,她認為政府當局應堵塞現行制度下行政長官可在行政長官選舉中種票的漏洞。選舉委員會「高等教育界」界別分組中合資格選民的組成是另一個例子,因為行政長官有權委任多所本地大學的校董會/校務委員會成員,而這些成員是該界別分組的合資格選民。何議員質疑分配予選舉委員會第三界別的「漁農界」界別分組的議席數目不合比例。她指出,該界別分組只有160名登記選民,但如果在第三界別100個建議新增議席當中,有20個議席分配予該界別分組,則該界別分組將會在選舉委員會中擁有60個議席。
政府當局回應時表示
(a) 在「高等教育界」界別分組的全體合資格選民中,由行政長官委任的大學校董會/校務委員會成員所佔百分比極低;及
(b) 關於選舉委員會第一、第二及第三界別各界別分組的新增議席分配,當局歡迎市民提出意見。
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
產生辦法建議方案小組委員會會議
日期:2010年4月27日(星期二)
時間:下午2時
地點 :立法會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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