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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大會-改善空氣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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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秀蘭議員:主席,空氣不論是污染也好,清新也好,皆是人人有份的,而我們想得到清新的空氣亦是有代價的。在剛公布的財政預算案中,我們看到原來財政司司長又錯估了今年的庫房盈餘,與其原先估計相差了259億元。如果把這差額拿來購買新型巴士和進行其他改善空氣污染的措施,其實真的可以立即收效。可是,政府在空氣污染影響公眾健康的問題上,一直也很被動,甚至顯得有點束手無策。例如在3月21日發生「沙塵暴」襲港事件,政府的態度只是等「沙塵暴」來到,再等「沙塵暴」離去,其間只是盡量作出忠告及發放有關消息,卻完全沒有告訴市民應該怎樣保護自己。對於勞動工人,就正如我們今天早上已經討論過,政府更只是給予忠告而非採取積極的保護措施。對於這一點,我們是不能接受的。

面對輕微的空氣污染,我們可以在本土透過更換一些更環保、減少排放廢氣的交通工具,以及環保發電等方法來進行改善。然而,空氣污染確實不單是香港的問題,這必定是一個跨區的問題,尤其是在面對「沙塵暴」等嚴重情況時,我們必須與內地及周邊地區進行緊密溝通,建立通報制度,以便可以即時告訴香港市民將會有甚麼嚴重情況發生,這樣大家便可以馬上採取一些防護措施。可是,從局長今天早上的主體答覆看到,事情原來很離奇,首先發現空氣有異樣的,原來是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它是透過那些已經「殺到埋身」,即已經到達香港而影響空氣質素的懸浮粒子數目,才知道情況有異,然後再向天文台查詢。但是,很有趣的是,大家看回天文台台長的網頁,他說其實早已知道該兩天的能見度會很低,但是否真的有「沙塵暴」,或在空氣中是否真的有這麼多懸浮粒子,便難以作出預測。大家可見這兩個部門之間是完全脫節的。

我們希望政府可以經一事長一智,局長在今天早上的答覆中提到,環保署現在會與內地對口單位時刻保持溝通,查看當地的空氣污染程度、空氣中的懸浮粒子數量等,繼而與天文台互相配合。然而,當中其實遺漏了一件事,便是區內的氣象監測系統,還有最重要的是,即使我們擁有科技,其實也只是在儀器和通信設備方面的幫助,但在進行決策、歸納和分析這些數據的問題上,尤其是應該由哪個部門牽頭,負起發出第一個預警的責任,便不是機器的問題,而是關乎人的腦袋的問題了。如果在這些嚴重的事情上,管治階層仍然互相推卸責任,而非盡快釐清程序,決定應該由哪個本土部門負起發出首個預警的責任,即使我們擁有多少先進儀器和電腦,也是無法幫助當局在第一時間告訴香港市民,我們將會受到嚴重的空氣污染吹襲。

第二,我們現時的預警系統確實是有不足的。首先,我們的空氣污染指數是在1978年訂下,它是根據每一立方米有多少微克的廢氣或懸浮粒子來計算的。當空氣污染指數達至500時,便等於每一立方米的空氣有600微克懸浮粒子。可是,我們只知道當天的空氣污染指數超過500。我很希望助理署長待會可以轉告副局長,我請她告訴我們,其實當天11個空氣監測站,監測到每一立方米究竟有多少微克的懸浮粒子?當然,空氣污染指數會計及其他廢氣,但我們亦看到在「沙塵暴」襲港後數天,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的余醫生是這樣說的:因為這些懸浮粒子的面積相當細小,所以可以被直接吸進肺的底部,會對人體造成直接而嚴重的損害。對於長期在戶外進行劇烈運動的人來說,是會對身體造成損害的,而他又加了一句,說即使對於沒有病痛的人,今次的「沙塵暴」也並非沒有影響的,即使是沒有心臟病、慢性呼吸道疾病的人,如果吸入了太多可以直接到達肺部的懸浮粒子,也會直接影響健康。既然情況如此,當局便應該在空氣污染指數方面,尤其是關於懸浮粒子的情況,作出檢討,因為我們已經歷過一次「沙塵暴」,而「沙塵暴」將來可能會再發生雖然我們不希望這樣,但也不可以排除這個可能性 所以,當局有需要根據「沙塵暴」襲港後的情況,對空氣污染指標再進行檢討,否則當指數再次達到500「爆燈」的時候,市民對於該次空氣污染情況的危險性究竟有多大,仍會是無知無覺的。

另一個問題便是輻射。中國以往曾在內蒙地區進行核爆試驗。根據新聞報道,「沙塵暴」會把內蒙的微粒子和懸浮粒子由風帶動,擴散開去,在2002年3月便曾經吹襲到韓國和日本。日本一所科學研究中心曾在2007年5月發表一篇報告,而中國科學院的人員亦有一起參與相關研究的。報告顯示,在2002年吹襲日本的「沙塵暴」的懸浮粒子帶有輻射,會對人體構成影響。今年3月,在「沙塵暴」吹襲的時候,我們看到街上很多車主在為車輛抹塵,其實,當局在看過這些報告,或從其他渠道取得這些科學資訊後,究竟有否化驗過這些懸浮粒子的輻射含量有多少呢?這些資料其實是應該放入我們的預警系統的。

此外,便是關於保護勞工的措施。主席,我們今天早上只可以提出一項補充質詢和一項跟進質詢,而且當中還有一些我們提問了但局長沒有回答的問題。所以,我相信接下來很多勞工界的議員也會就這項議案暢所欲言。政府對勞工的保護確實是不足的,經過了一次「沙塵暴」的吹襲,當局日後的預警措施,以及對市民的保障措施,基本上從局長今天早上的答覆來看,與以往並無分別,只是限於提出忠告及發放資料、建議市民減少留在戶外的時間,但對於一些須進行體力勞動的工人,例如在戶外操作重型機器進行掘路或其他大型工程的工人,他們便是工作量很大的那羣人,便是醫管局的余醫生所指,長期在戶外逗留並要進行大量體力勞動工作的人,他們的健康會直接受到損害。為何我們不可以採取與颱風警報相類的做法,制訂有效措施,例如在香港出現某程度的空氣污染時,便禁止戶外活動,讓這羣勞工可以得到足夠保障呢?如果我們只是把主動權交給勞工,對不起,現時勞工面對的最大威脅,不是肺部吸入多少塵埃,而是明天還有沒有工作,他們又怎會有膽量請假呢?他們惟有「搏命死頂」。所以,如果不是由政府聯同勞工處一起實施跨部門的行政措施,甚至立法實施,勞工是不會得到應有的保障的。

另一個問題,便是本地汽車的廢氣減排。雖然我們有一個綠色基金,但我們亦看到,當局在排放廢氣車輛的牌費之上,仍在採用過時的標準。我們應該考慮根據車輛的環保表現而非汽缸容量來徵收牌費,而且也不應因為車主使用石油氣車輛便給予優惠,因為現時有很多歐盟IV期甚至歐盟V期的車輛,它們的構造同樣是很環保的。此外,還有電動車輛的出現。所以,如果我們只是向石油氣車輛的車主提供優惠,汽車業界便很容易出現壟斷情況,這樣不單無助於推動環保,更會損害運輸行業的利益。

多謝主席。

立法會大會
改善空氣質素

日期:2010年5月5日星期三
時間:上午11時正
地點:會議廳

議程

經余若薇議員及何秀蘭議員修正的議案

鑒於
本港空氣質素日趨惡化,尤其在二氧化碳及微細懸浮粒子的排放方面,嚴重威脅市民健康,而早前‘沙塵暴’來襲,多區空氣污染指數錄得500的‘嚴重’水平,‘沙塵暴’除了揭露了政府當局‘後知後覺’,亦突顯出政府當局的預警機制出現漏洞;不少本地及外國的研究指出,空氣污染的嚴重程度與死亡率有密切的關係;就此,本會要求政府當局將保障公眾健康列為處理空氣污染問題的首要政策目標,並促請政府當局:
(一)    立即展開檢討是次‘沙塵暴’事件中,政府當局反應遲鈍的問題,並改善預警機制及警示訊號,使市民能夠盡早知悉有關空氣質素的警示訊息;
(二)    就空氣污染指數達‘極嚴重’及‘嚴重’水平的情況,制訂針對性指引,包括實施停課及長期在外工作的工人停工等措施,以保障學童及弱勢社群如長期病患者、長者、在戶外工作的工人於高污染情況中的健康;
(三)    在空氣污染嚴重的區域設立‘低排放區’,限制高排放量的重型柴油車輛進入,以改善路面的空氣質素;
(四)    撥款資助巴士公司,提早淘汰及更換高排放量的專營巴士,如歐盟二期或以下的型號,以改善路邊空氣質素;
(五)    採納世界衞生組織空氣質素指引中最嚴格的標準,作為香港的空氣質素指標,並承諾於將來定期檢討空氣質素指標;
(六)    改善‘更換歐盟前期及歐盟一期柴油商業車輛為新商業車輛資助計劃’及今年財政預算案中提及更換歐盟二期柴油商業車輛的計劃,包括容許只註銷舊車的車主獲計劃的資助等;及
(七)    加強與廣東省鄰合作及協調改善空氣質素,包括改善雙方的通報及預警機制;
(八)    在啟德發展區以外,廣泛推廣應用區域供冷系統,以便提高能否效益,達致減排效果;及
(九)    改善城市規劃及設計,以改善市區的空氣流通,減少空氣污染物於市區積聚,例如加快檢討各區的《分區計劃大鋼圖》以修訂規劃參數、制訂’空氣流動目標’、研究將’空氣流通評估’和’ 空氣流通指引’訂為法定要求,以加強規範私人發展項目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及

(十)    針對空氣污染指數‘嚴重’的情況,設立跨部門機制,協調醫療及社會福利等部門的工作,以便處理可能出現的額外求診、急症及基層社區服務等需求。

註:余若薇議員的修正案以粗斜字體或刪除線標示。
註:何秀蘭議員的修正案以粗斜字體及下加單線標示。

出席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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