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秀蘭議員:局長在主體答覆的尾二段指出,傳播功能無遠弗屆,這確實是正確的,因為現時的廣播訊號,可讓遠至境外的觀眾也接收得到,所以現時出現一個現象,便是電視台的廣告推銷對象是境外的消費者, 因而令其節目內容、口味,也要迎合境外觀眾的口味。這現象甚至影響新聞和時事評論方面的節目,是有此趨勢的。局長有否考慮到這個新現 象,評估這些電視台所提供的節目內容,是否仍然符合香港社會整體市民的期望呢?如果有考慮的話,是以甚麼方法來考慮和評估?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多謝何秀蘭議員的補充質詢。由於科技的發展,現時的媒體的確不受任何疆界或地理上限制,而觀眾可隨意收看有關的娛樂或資訊節目。我們在兩個本地免費電視牌照上,列出很明確的牌照條款,要求兩間電視台為本地觀眾提供一定數額的電視節目,包括時事節目、新聞節目、青少年節目、長者節目,以及為香港公眾利益而 廣播的節目,包括香港電台節目和宣傳短片。這些節目均有時數的限制。廣管局亦透過影視處監察節目有否遵守牌照條款。至於節目質素,我們亦透過影視處設立的觀眾調查意見組收集意見,讓廣管局作經常性的參考。因此,我相信整體而言,兩間電視台均符合牌照的要求。
何秀蘭議員:主席,局長其實沒有回答我補充質詢的第一部分。我問她有否因應這個新現象來評估這些節目的內容,是否仍然符合香港市民的期望,當局本身有否作出評估?有否加入這個新的因素?
主席:局長,你是否還有補充?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關於牌照條款的內容,我們經常有進行監察,有關節目是符合牌照的條款內容的。
立法會大會
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
日期:2010年1月6日
時間:上午11時正
地點:會議廳
劉慧卿議員:主席,最近有傳媒報道,政府歡迎任何公司向當局申 請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免費電視牌照」),而且有一間本地收費 電視公司亦有意提出申請。民主黨在去年8月進行的民意調查的結果顯示,76.3%的市民贊成增加一個免費電視台,以引入更多競爭。然而, 根據《廣播條例》,由於收費電視公司已持有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因而 不符合免費電視牌照的持牌資格。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政府是否因為現有的免費電視台的表現令市民不滿,因此歡 迎其他公司申請免費電視牌照;
(二) 政府的立場是否支持增加免費電視台;及
(三) 會否建議修訂《廣播條例》,以促進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的發 展和加強競爭,從而提高節目的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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