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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政治委任制度下副局長的委任

何秀蘭議員:有些副局長經過了年多時間,還未進入狀態,有沒有考慮請人時設立試用期呢?現在的政治委任官員於離職後再次尋找新工作,只有一年的緩衝期限制,但身為決策官員,他們產生的利益衝突,是比執行政策的工務員更大的,D8 公務員尚且需要 3 年緩衝期,為什麼前者反而更短呢?這樣是會引起公眾質疑的。

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
政治委任制度下副局長的委任

日期 :2009年12月11日(星期五)
時間 :下午3時30分
地點 :會議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