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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發言 / 質詢

立法會大會-積極參與國家十二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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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秀蘭議員:我們今天在此討論積極參與「十二‧五」規劃,是相當尷尬的,因為議會內有六分之一的議員沒有回鄉證,而民主派的議員甚至連妥當的文件和資訊也沒有,試問大家如何討論呢?因此,代理主席,接下來,我主要就兩個範圍發言。第一,是資訊的公開透明;第二,是香港如何參與。

行政長官向中央負責,但也要向香港居民負責。因此,香港人必須知道如何配合國家發展的政策內容。不單是現時「十二‧五」的前期討論和規劃,亦包括「十一‧五」,香港在過去4年做過些甚麼,推動了甚麼政策和措施以作配合。因此,當局須主動向公眾和議會發放資訊,以助香港人和香港的立法機關瞭解究竟香港如何參與全國的發展。雖然議會內有不少人大政協,代理主席,你當然也有資料,我相信你也可以提供意見,但民主派卻沒有這些資料。在充分瞭解之前,我們如何贊成呢?

我手邊有一份「十一‧五」規劃的建議,這是在2005年10月11日的第十六屆五中全會上通過的。可是,我並不是從立法會秘書處的網頁獲得這份建議的,也不是行政機關給我的,而是從中國內地的新聞網下載的。因此,我不知道它是否百分之一百準確,有可能是假的。不過,我們也只好拿着這份不知真假的資料跟當局討論,這種情況非常荒謬,而這種發放或獲取資訊的模式亦不符合我們立法機關的體統。所以,代理主席,我請行政機關建立一個慣例¾¾這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的職責¾¾便是必須定期向議會和公眾發放有關香港須如何與中央政府配合的文件,讓所有香港人皆知其所以,令議會可憑真實可靠的官方文件,有效地監察特區政府有否做好其工作,而行政機關亦應向市民和議會解釋,在過去4年,我們究竟採取了甚麼政策和措施落實配合「十一‧五」規劃。

代理主席,我再以「十一‧五」規劃為例。其實,直接提到香港的只有第四十三段¾¾按照我手邊這份不知孰真孰假的文本¾¾當中指香港要努力發展金融、航運、旅遊和資訊。在這方面,我們固然懂得監察,因為這些是內部的經濟發展,我們一向也是這樣做的,這方面並沒有問題。此外,當中亦提到香港須在經貿、科教、文化、衞生和體育等範疇與內地合作,多作交流,這大概有了「譜模」。不過,我們只能看到發生了甚麼事情或做了些甚麼,卻看不到這數個範疇的交流及合作有些甚麼策略、目標及時間表。因此,行政機關所做的事情究竟是有效還是無效,議會其實是不知道的。代理主席,如果人大政協不披露這些目標,我們其實是無從監察的。

在「十一‧五」規劃建議中,第十五、十六和十七段均提到促進區域之間的協調和區域之間發展的規劃,包括西部大開發、珠江三角洲在華南地區城鎮化所能發揮的輻射作用,以及區域之間的協調互動。我們完全不知道究竟這些建議有何策略及目標,只是不時看到有團隊到內地討論西部大開發,而我們不時也會討論「九城」與香港的協調會議。可是,這些是否有效呢?是否達到我們所想的目標呢?香港人完全被蒙在鼓裏。至於參與這些融合和協作牽涉多少義務、權利和資源,以及對香港市民在經濟、社會、文化以至政治法制方面有何影響,凡此種種,香港市民都應該有充分的資訊,我們是完全有權利知道的。

我知道在這裏談積極參與,可能會令政府相當尷尬。我看到鄧樹雄先生1月4日的《信報》表示,上次成功闖關實在很棒,令「十一‧五」的「5年計劃」改了一個字,變為「5年規劃」,以配合自由市場,方便香港的參與。然而,在「十一‧五」之後如何參與呢?鄧樹雄先生指行政機關茫無頭緒,他提到是否依靠特首出席有關會議,還是依靠政務司司長或中央政策組?我希望局長稍後向我們交代,現時有何正當渠道參與「十二‧五」的前期規劃。鄧先生又表示,如果依靠政務司司長作聯繫,其實我們各個政策局必須提交規劃文件,並在香港進行討論,這樣才能更有力地說服國家發改委。

所以,我在此希望局長在積極參與「十二‧五」前期規劃的同時,亦在香港積極推動討論,而討論的前提便是提高資訊的透明度。我必定要在此重申,現時的資訊其實是很封閉的,我已是第五次向局長索取前海協議,但他也沒法子給我。在資訊如此封閉的情況下,試問香港如何參與呢?每每到了跨區協作,香港便沒有一貫行之有效的諮詢,也沒有資訊發放,只是在達成協議後便猶如大石般壓下來,事在必行,這其實是非常危險的,這樣不單破壞內部管治,亦破壞中央和特區的互信。因此,我請局長在這兩方面都要特別加把勁,這樣才能贏取香港人的支持。

立法會大會
積極參與國家十二五規劃

日期:2010年1月20日
時間:上午11時正
地點:會議廳

黃定光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研究編製工作已啟動,將對2011年至2015年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規劃,本會促請特區政府盡早謀劃,研究在新的經濟發展格局下,香港在國家經濟發展中的定位和角色,積極參與國家'十二.五'規劃的前期編製工作,為香港未來經濟發展打好基礎,以利香港經濟轉型,以及解決長期困擾香港的結構性失業和經濟發展中存在的深層次問題。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劉健儀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之前加上「近年國家經濟取得了豐碩的成果,證明適當的規劃有利於長遠經濟發展;鑒於」;在「前期編製工作,」之後加上「以促進本港四大支柱行業和六大產業進一步發展,並盡快提升自身的軟硬件基建水平以作配合,」;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從而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貿易和航運等中心的地位,並將六大產業打造成新支柱行業,令本港經濟更趨蓬勃」。

出席的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