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秀蘭議員認為2010年1月16日在立法會大樓外舉行的公眾集會,大部分時間是以和平方式進行。她批評警方向示威者使用胡椒噴霧,並質疑是否有充分理據支持使用胡椒噴霧,以及使用胡椒噴霧是否恰當,特別是當示威者已被驅散時。她要求當局就警方在2010年1月16日使用胡椒噴霧對付示威者提供詳細資料,包括使用胡椒噴霧的次數及地點、警方以胡椒噴霧對付示威者之前有否作出口頭警告,以及在移走示威者後繼續向其面部及眼睛噴灑胡椒噴霧,有否違反警方有關使用胡椒噴霧的內部指引。
保安局副局長答允於會後按委員要求提供有關資料。他表示部分示威者一度衝擊、攀越及搶走鐵馬。警方在處理暴力衝突時,一直貫徹執行「最大克制」及「使用最低程度武力」的原則,而警務人員亦一直有就部分示威者的暴力行動發出警告。值得注意的是,有7名警務人員在執行職務期間受傷,其中一名警務人員在試圖阻止部分示威者推倒鐵馬時手指骨折。
警務處助理處長(支援)表示,警方在2010年1月16日的事件後,已研究是否在具有充分理據及恰當的情況下使用武力。從初步結果得出的結論是,警方有充分理據在活動進行期間使用武力,而所用武力的程度亦屬恰當。他強調,根據警方有關使用武力的內部指引,警務人員與市民接觸時必須自律和高度克制。除非有絕對需要及沒有其他辦法可完成合法任務,否則不得使用武力。警務人員在使用武力前須表明身份,並在情況許可下盡量向對方發出警告,表明將會使用武力,以及將使用何種武力和武力的程度。
另一方面,何秀蘭議員亦察悉並關注到鐵馬是以金屬或鋼材製成。為盡量減低可能對示威者和警務人員造成的傷害,她建議政府當局考慮以其他物料製成的鐵馬取代金屬鐵馬。
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
討論1月16日反高鐵集會當天的情況
日期 :2010年2月2日(星期二)
時間 :下午2時30分
地點 :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19 weeks 4 days ago
24 weeks 3 days ago
25 weeks 1 day ago
25 weeks 1 day ago
25 weeks 6 days ago
29 weeks 6 days ago
42 weeks 1 day ago
43 weeks 5 days ago
43 weeks 6 days ago
47 weeks 15 hours 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