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秀蘭議員深切關注到, 香港藝術發展局(下稱"藝發局") 對藝術工作者提供的直接補助金已由2004-2005 年度的
7,700萬元減至2009-2010年度的4,480萬元。另一方面, 藝發局同期的行政費用卻由1,720萬元增至2,100萬元,其直接監督的計劃所招致的開支在同期亦由760萬元增至1,450萬元。鑒於藝發局的使命是支援藝術工作者, 其行政費用應控制在合理範圍之內。她認為, 藝發局直接監督的計劃的開支在過去數年不斷增加, 或反映出越來越多文化藝術計劃受到藝發局的不當影響,這情況不利於發揮創意。
民政事務局局長解釋, 自2007-2008年度開始, 向若干藝團提供撥款的職責已由藝發局移交民政事務局, 此舉令藝發局撥予藝團的資助減少。雖然藝發局直接監督的計劃所招致的開支由2004-2005年度的760萬元增至2009-2010年度的1,450 萬元, 但他向委員保證, 獲藝發局資助的藝團在製作藝術節目時享有絕對自由。至於康文署減少了向藝團提供的資助, 康文署署長解釋, 資助減少亦是因為有關撥款職責在2007-2008年度由康文署移交民政事務局。何秀蘭議員認為, 為保持政治中立及避免對文化藝術發展造成不當影響, 政府當局應避免負起為藝術發展直接提供撥款的職責。政府當局察悉她的意見。
財務委員會審核2010-11財政年度開支預算的特別會議
民政事務局局長
日期:2010年3月26日
時間:下午2時15分
地點: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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