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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發言 / 質詢

立法會大會-政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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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秀蘭議員:在剛過去的星期天,高官們又再次落區宣傳,他們不是向市民解釋方案,而是拿着「大聲公」,像跟市民唱山歌般,只是在喊口號。第二天,報章訪問了很多普通市民,詢問他們的意見。其中有一位中四學生說,近日有很多人在說謊⎯⎯這是香港一位15歲的年輕人在看到新聞、看到這些活動後的清心直說。

我們平日在議會內,也很希望能尊重各位官員,但我絕對同意這位年輕人的觀察,我真的認為那些高官是在說謊,在欺騙香港人。這個謊話是甚麼呢?便是明明是阻礙民主進程,明明應該在1997年後便已開始諮詢、討論和聆聽香港人的意見,研究應設計一個怎樣的政制,以達致普及而平等的選舉,但這項工作卻遲遲未做。甚至在曾蔭權當上第三任特首,也依然未做。可是,在短短的時間內,卻推出這個民主倒退的方案,並且把民主停滯不前的責任推卸在民主派身上。現時政制改變不單在民主方面毫無進益,連有關論述也要倒退,大家真的要回到原地踏步,便是連普及而平等的選舉的定義也要慢慢糾纏、慢慢釐清。因此,這位讀中四的15歲年輕人看得很清楚,有很多人正在說謊。

這個方案當然不民主,特首的提名程序更是較現時還要差。就此,我在事務委員會的小組委員會會議上也曾向局長說,在一項選舉中,取得四成選票已是壓倒性的勝利。可是,如果要在透過經直選產生的提名委員會取得提名,便差不多要取得99.9%的民意支持,因為根據新的方案,要得到150名委員提名。但是,經過直選產生,包括互選、間選的區議會,也只有151個人,在這151個人當中,要取得150個提名,這有多荒謬呢?

關於功能界別,很多功能界別的議員近來說我們在妖魔化他們。我想重提一些投票的紀錄,那項強拍的條例有12項由直選議員提出來的修訂,全部均被以功能界別為主和分組點票的機制否決。當中包括由身為前高官的葉劉淑儀議員所提出的修訂,同樣遭到否決。所以,不要說我們妖魔化功能界別,在很多利益面前,商界、財團的代表其實是自我現形的。

我也想問一個問題,當有很多居民受到市建局清拆、重建、迫遷的時候,那些居民會找誰幫忙呢?當有警察要來封屋,有法庭的執達吏要來擡他們走的時候,那些居民是會找功能界別的議員還是直選的議員幫忙呢?答案是非常清楚的。如果功能界別的議員真的也要推動民主的話,我請大家支持梁國雄議員的修正案,因為他的修正案沒有抵觸《基本法》,亦沒有違反2007年人大決定的基本精神。但是,答案其實也是很清楚的,大家不是在推動民主,而只是在順應北京的意願。

正如劉慧卿議員剛才所說,自由黨和民建聯以前的政綱也是爭取2007年及2008年雙普選的,現在到哪裏去了?很簡單,便是大家都在等待北京首肯,大家並不是在推動民主,而只是在等待北京放出多少,便收取多少,並且即使是一項倒退的方案,也跟政府一起強加於香港市民的身上。所以,萬變不離其宗,民主進程最重要的是北京肯讓步、北京肯放鬆其控制,所以它首要的便是要收回2007年的人大決定。不管這項2012年的政改方案的投票結果是甚麼,如果將來要有民主進程的話,功能界別便要廢除,2007年人大的決定所堅持的功能界別和直選議席維持1:1的比例便要消失,便要取消分組點票。所以,請中央政府不要再跟我們說有多少誠意、有多少讓步,中央最大的誠意便是現在趕快收回2007年人大的決定。

此外,主席,我要譴責這個政府不務正業。政府的工作並不是與民為敵,而是要凝聚民意。可是,現時政府卻把同意它的人視為人民,它便要代表這羣人,對於反對它的人,便拿着「大聲公」向着人家叫喊。我們會否回到以前共產黨的那種說法⎯⎯服從政府的才是人民,不服從政府的便是暴徒呢?正如嶺南大學社會文化學者羅永生博士所說,這種做法其實跟法西斯政府只是一步之遙。

這個政府要告訴自己,它的責任是向香港人負責,它的責任不是跟我們民主派的黨派競爭,它弄錯了。要競爭的話,便辭職參加直選好了,而不是用它的權力,用它的勢力來製造民意、爭取民意。更過分的,便是連反對政府方案的普通市民,也要將他們排斥和邊緣化。

因此,主席,我當然會支持梁國雄議員的修正案,我亦希望湯家驊議員的議案得到大家的支持。我最希望的,是把它修訂為加入2012年這個年份(計時器響起)......現在是沒有年期,令我覺得很難接受。

立法會大會
政制改革

日期:2010年6月9日(星期三)
時間:上午11時正
地點:會議室

湯家驊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特區政府及政務司司長一再公開表示,現行的功能界別選舉未符合'普及'而'平等'的原則,而普選模式應符合這項基本原則,香港人亦期望可盡早就普選模式展開討論,本會促請政府積極推動各界就《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所談及的普選行政長官的提名須符合'民主程序'和如何處理功能界別的問題,作廣泛及深入的討論和研究,以便及早就普選模式凝聚共識,落實雙普選。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 林健鋒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鑒於」,並以「香港」代替;在「展開討論」之後刪除「,」,並以「;」代替;及在「本會促請」之後加上「立法會不同黨派及議員支持通過2012年政改方案,為2017年落實行政長官普選及隨後落實立法會普選鋪路;在此基礎上,本會建議」。

(ii) 梁國雄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緊接句號之前刪除「積極推動各界就《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所談及的普選行政長官的提名須符合'民主程序'和如何處理功能界別的問題,作廣泛及深入的討論和研究,以便及早就普選模式凝聚共識,落實雙普選」,並以「在行政長官的選舉制度上,須取消現時的選委會制度,任何合資格的市民,只要取得一定數目的合資格選民(如5萬人)提名(連署),即可以參選行政長官,由全港市民一人一票產生,以符合人人均可享有普及和平等的選舉及當選權的原則;在立法會選舉制度上,須確保議席由普選產生,現有的功能界別必須取消,並於2012年舉行雙普選」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