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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發言 / 質詢

立法會大會-本港旅行團在菲律賓被挾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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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秀蘭議員:多謝主席,在今次脅持人質的事件中,我們有8名香港人被殺,留下3個破碎的家庭。在這裡,希望死難者可以安息,更希望倖存者能夠堅強的面對。

人質被殺的過程,差不多全程在電視上直播,比香港人睇到一個貪腐無能的警隊,原來可以這樣禍害平民。而在全球化的趨勢下,不單是菲律賓的平民日日身受其害,連旅遊暫留在當地的香港人,亦都會同樣受害。其實今次的兇手並不是一個有組織的恐怖活動份子,同菲律賓南部的阿布撒耶夫這些組織並無關係,只是一個被革職的警員,相對而言,這個脅持人質事件可以透過談判或者是小型的武裝行動,是應該可以解決。但是到最後竟然是以人質被殺害收場,令到看著直播的香港人非常疑惑同憤怒,所以主席,這件事其實有4個層次的。

第一個當然是調查,點解一件相對上不難化解的脅持人質事件竟然以悲劇收場,所以在此全力支持特區政府派員參與調查搜證,還死難者一個公道;第二,必須向死難者的家屬和傷者提出足夠的支援,尤其是傷者,我們一定要為他們提供協助,直到他們完全康復為止。第三,就是防止排外的情況在香港蔓延。主席,最近在菲傭群組之間,有一個發布虛假消息的短訊蔓延,話有家庭傭工在某某地區受襲,令他們人心惶惶,甚至連平時支援他們的社工都收到這些虛假的短訊。我上星期坐地鐵,當時車箱其實不太逼,但居然有一個菲備,拿著大包小包,見到我無位坐,竟然誠惶誠恐堅持讓座給我,其實這很令人傷感,因為我們的社會裡不同的種群是應該和平相處互相信任,但現在社會上的氣氛,竟然令某些菲藉人士覺得人生安全並無保障。如果這情況蔓延開去,對我們社會的和諧絕對是無好處的。所以我請為慘案而感到憤怒的香港市民緊記,千萬不要向弱者開刀,我尤其請當局,當他在檢討外傭薪酬時候,一定要以公正客觀的數據為基礎,千萬不要利用現在香港人對不公義事件的悲傷和憤怒,以此作為欺壓外傭的工具。最後主席,我們必須汲取今次的教訓,儘快確立一套外地遇險時候的應變機制。

行政長官曾蔭權先生他在當日致電菲律賓總統,但並無即時的回應,其實特首致電菲律賓總統是保護香港市民安全的責任所在,正正是他的職權範圍,但是這件事公布了出來之後,竟然引起了一連串港府是否懂得外交禮儀,是否越權越位,甚至成為對年輕學者個人批評的爭議,實在非常令人遺憾。

我在此非常感謝沈旭輝博士提出次主權這個觀點,去支持特首在緊急的時刻主動去聯絡外國的元首。一如我剛才所言,這個是特首的職責所在,至於菲律賓方面未有即時回應,正正顯示了我們特區應儘快同鄰近地區和他們的政府磋商如何應變的程序。其實在基本法第151條中確實訂明香港是可以在經濟貿易金融旅遊文化體育等範圍內,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單獨與世界各地區,或有關的國際組織保持或發展關係。簽訂告履行有關的協議,其實基本法第7章去到第157條都很清楚地列明,香港對外事務是可以有多少空間有多少權利有多少職責。

除了基本法第7章外,其實香港和菲律賓和其他亞太地區,這些都是亞太經合會議的成員,大家的成員身份是對等的,我們和菲律賓亦有刑事司法互助的協議,並且香港是已經長期參加了國際警務合作,這些國際合作的慣例同對外事務存在已久,證明香港其實可以有更加主動和積極的空間,係緊急的時候啟動一些程序和機制去確保香港市民在外地遇險時候的安全,所以希望各界不要因為次主權這些敏感字眼,即刻綁手綁腳,不敢拓展我們的對外事務和關係,事實上特首現正在俄羅斯訪問,昨日會見了他們的總統梅德偉傑夫,以前董建華先生也見過法國總統希拉赫,這些對外事務都可以歸類為次主權問題,其實存在已久。

其實主席,在這次慘劇裡面,並無國界種族之分,只有善良無辜在沒有公義的社會中受害,我希望香港人今次除了讓受害者和其家屬無盡的關懷之外,更加在對外事務和全球化的譏題上有更加多更加深刻的認識。

多謝主席。

立法會特別會議
本港旅行團在菲律賓被挾持事件

日期:2010年9月2日星期四
時間:下午2時30分
地點:會議室

劉健儀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在本年8月23日,一個本港旅行團在菲律賓旅遊期間,遭持槍分子挾持,最終導致嚴重傷亡慘劇,本會感到非常震驚和悲痛,謹對罹難的港人,表示沉痛哀悼,以及對受傷港人及死傷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菲律賓政府是次拯救人質的行動明顯出現重大錯失,以致港人被無辜殺害,本會對此表達強烈不滿,並促請特區政府:
(一)嚴正要求菲律賓政府盡快就事件進行調查;積極爭取直接參與有關徹查行動,找尋事件真相,並公開有關調查報告,給死傷者及其家屬一個明確的交代;以及要求菲律賓政府向死傷者及其家屬作出公開道歉及賠償;
(二)從速採取措施及行動,向傷者、倖存者及死傷者家屬提供全面的支援;
(三)制訂應變機制,以供日後處理類似事件,並清楚界定特區政府在涉及港人在海外遇事時的交涉渠道及角色;及
(四)與旅遊界商討有關的跟進工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保安局局長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