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的意見
政府於《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諮詢工作中,基於尊重人權的考慮中,凡涉及事前審查、侵犯用戶私隠、窒礙青少年成長和妨礙科學、藝術、文學、學術、宗教、公共議題和少數社群表達自由的操施均不應被接納。此外,在修訂法例時,亦應把《基本法》第27條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精神,引進《管制條例》之中。
諮詢文件以「齊享健康資訊為題」,文件中主張保護青少年免受不良資訊影響,其實主動地限制了資訊流通。在文件中,政府多次使用「打擊」淫褻及不雅物品等字眼,亦顯示政府對人權和言論自由理念欠缺基本認知。而且「限制」不良資訊並非等同於齊享健康資訊,問題在於社會的心態與智性水平。把「色情」等同於「不健康」,只會製造不必要的限制和壓抑。而且妨礙資訊的流通會影響社會上的公開討論以及對青少年的教育工作。
事實上,政府的諮詢只是為了取悅家長而非與青少年溝通。現在焦慮的家長以為政府訂立法律可以有效的幫助他們管教小孩。這樣可以安撫到家長但幫助不了下一代。一個健康的人在經過教育後應該可以為他自己的利益作出明智的決定。假如我們只為青少年提供一個已消毒的無菌環境,只會令青少年失去免疫力。即使面對色情、暴力或單純的長時間上網問題,通過如何使用媒體、自我管理和互相尊重的教育才可以令下一代獨立自主。
為保障言論自由及培養青少年獨立自主,公民社會應﹕
1. 主動在學校讓學生多接觸一些與身體相關的議題,令青少年接受他們自己的身體。以開放的態度討論性,包括性關係中的互相尊重和歡愉,並讓青年慢慢建立自己的道德觀。讓青年了解自己享有言論表達自由和私隱權,但亦要尊重別人/小數的權利和自由;
2. 政府與業界(ISP、OSP 與 IT)和公民社會對互聯網進行三方共管的模式。建立數據系統,讓IT業界、團體和市民能監察市場上的過濾系統,保障互聯網資訊流通,以防過濾系統的濫用;
3. 加入「有利於科學、文學、藝術、學術或其他大眾關注的事項」的免責條款的法定指引,並加入法定指引以確保審查機制符合基本法廿七條和人權法;
4. 取消現行條例中管有和輸入以供發佈的罪行,令成年人可以自由進行獨立的道德判斷;
5. 更清晰的定義「淫褻」和「不雅」,並在定義前應先向公眾解釋國外的相關條文和提供足夠的理據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首輪檢討將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三十一日完結,希望各位市民可以積極的表達意見。意見書可以1) 電郵 info@coiao.gov.hk;2)傳真 2511-1458;3)或郵寄 香港中環花園道美利大廈2樓至「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附上一封意見書樣本以供參考。
Sample
致: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意見書
本人是一名(青少年/社工/學生/網民/市民…),非常關心政府對條例的檢討。諮詢文件以「齊享健康資訊為題」,文件中主張保護青少年免受不良資訊影響,其實以限制資訊流通為實。政府於文件中多次使用「打擊」淫褻及不雅物品等字眼,亦顯示政府對人權和言論自由理念欠缺基本認知。而且「限制」不良資訊並非等同於齊享健康資訊,問題在於社會的心態與智性水平。把「色情」等同於「不健康」,只會製造不必要的限制和壓抑。而且妨礙資訊的流通會影響社會上的公開討論以及對青少年的教育工作。
事實上,政府的諮詢只是為了取悅家長而非與青少年溝通。現在焦慮的家長以為政府訂立法律可以有效的幫助他們管教小孩。這樣可以安撫到家長但幫助不了下一代。一個健康的人在經過教育後應該可以為他自己的利益作出明智的決定。假如我們只為青少年提供一個已消毒的無菌環境,只會令青少年失去免疫力。即使面對色情、暴力或單純的長時間上網問題,通過如何使用媒體、自我管理和互相尊重的教育才可以令下一代獨立自主。
為保障言論自由及培養青少年獨立自主,本人有以下建議:
1. 主動在學校讓學生多接觸一些與身體相關的議題,令青少年接受他們自己的身體。以開放的態度討論性,包括性關係中的互相尊重和歡愉,並讓青年慢慢建立自己的道德觀。讓青年了解自己享有言論表達自由和私隱權,但亦要尊重別人/小數的權利和自由;
2. 政府與業界(ISP、OSP 與 IT)和公民社會對互聯網進行三方共管的模式。建立數據系統,讓IT業界、團體和市民能監察市場上的過濾系統,保障互聯網資訊流通,以防濫用;
3. 取消現行條例中管有和輸入淫褻物品以供發佈的罪行,令成年人可以自由進行獨立的道德判斷;
4. 更清晰的定義「淫褻」和「不雅」,並在定義前應先向公眾解釋國外的相關條文和提供足夠的理據;
5. 在法定指引中加入「有利於科學、文學、藝術、學術或其他大眾關注的事項」的免責條款,並加入其他法定指引以確保審查機制符合基本法廿七條和人權法;
6. 請於意見書中加入個人的意見和觀點,例如:取消「淫褻」物品不可發佈的規定;應增加審裁員的人數及代表性;防止執法部門主動處理淫審事宜(例如今年初的淫照事件)
(青少年/社工/學生/網民/市民…)姓名
聯絡資料(電郵/電話/地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何議員
你對淫審條例所發表的意見, 甚為不解, 很希望你可以親自出席於1月16日在太空館的公眾論壇,向你的選民解釋一下.
你有空出席嗎?
淫審下你有機會坐監,呼籲提交意見
香港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下, 在香港發放成人超連結, 參與成人訊息流轉等, 其站長及網民都會當成罪反, 全部人都有機會被收監. 現香港政府正為這條例進行檢討, 檢討期到一月三十一日止, 現呼籲全部網民或站長到政府檢討網站發表意見, 你們每一個聲音對大家都是好重要的.
網上送交意見
http://www.coiao.gov.hk/b5/contact_us.htm
電郵 : info@coiao.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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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關在互聯網發報成人內容的超連結為有罪的法例,這些法例應廢除.
理據
a.如果我對某人說或發報給某人知旺角某某大廈有很多妓女,而這人聽左我講之後去那坐大廈嫖妓,這樣我會吳會與那經營色情事業的人一同被定罪嗎?
當然是無罪, 而超連結只話給人知地址及那地址有什麼, 不應有罪, 所以應廢除有關(在互聯網發報成人內容的超連結為有罪的法例),這些法例應廢除.
b.如果我對某人說或發報給某人知對面街有間銀行, 而這個人聽了之後走去這間銀行打劫, 這樣我會吳會與這位打劫銀行的人一同被定罪嗎?
當然是無罪, 而超連結只話給人知地址及那地址有什麼, 不應有罪, 所以應廢除有關(在互聯網發報成人內容的超連結為有罪的法例),這些法例應廢除.
1.1 香港有數個大型的互聯網搜尋器, 例如 Google, 雅虎香港….等, 只要在搜尋器尋找有關色情的內容, 便有數百萬個色情超連結, 在過去的時間只針對小網民, 是不是因為小網民無錢請大狀打官司嗎,如要做得公平, 當然要治那些CEO應當的罪, 計起上來Google和雅虎香港的CEO以每條色情超連座一日監計, 那些CEO都吳知要坐幾多世監啊, 還有數萬計在香港註冊的網站, 當中所發放中及以存在的色情超連結之數量更是無法想像, 香港是一個法治的社會, 法津當下公平公正, 不可以因為小網民無錢請大狀打官司便只針對小網民, 如此不只以上所講的ceo外, 還有在港註冊網站無法想像之多的色情超連結所涉及的香港市民數量之多, 香港真是要立刻起多好多個監獄才足夠了, 當然香港是一個法治的社會, 法津當下公平公正, 不會只捉幾個無錢請大狀打官司的小網民, 一定會起多幾個監獄, 將全部人都拉去坐監, 但我認為與其為了剝奪成年人之間的資訊自由(保護兒童於下面2.0有講), 不如將有關色情超連結及有關在互聯網發放色情內容的有關法例廢除. (關於廢除(禁止發放色情內容的有關法例)之理據於3.0有講. 有關廢除(禁止色情超連結有關法例)之理據於1.0及1.1有講.)
2.可以學中國內地某些保護兒童的法例,指父母有法律責任, 去防止兒童在互聯網接觸到色情資訊,如香港實施這樣的法例,父母只需要購買過慮軟件或下載免費過慮軟件便可以, 這樣便不用及不應向網民開刀了.
2.1 如父母不懂得安裝, 可由各大型或小型的電腦公司代為安裝便可(不用一定由互聯綱供應商提供).
3.(廢除(禁止發放色情內容的有關法例)之理據)- 香港是一個資訊自由的社會, 成年市民應有法例去保障及有權去接收任何資訊(包括色情資訊), 這是自由的社會下成年人應得的保障, 作為一個成年人不用及不可, 由政府去規管一個成年人接收那些資信或不接收那些資訊, 這樣是嚴重侵犯個人自由, 我要講的是當政府去阻止網民發放含有色情的資訊時, 亦即是直接地阻礙一個成年人去接收這些資訊的權利及自由, 阻止供應等於剝奪接收, 我們不用及不可, 由政府去規管一個成年人接收那些資訊或不接收那些資訊. 所以應立刻廢除(禁止發放色情內容)的有關法例, 我再一次強調我們不用及不可, 由政府去規管一個成年人接收那些資訊或不接收那些資訊. (至於在這自由下之保護兒童方面,在第2點中講了)
4.互聯網上有九成的網站都是無收入的, 要網站將其內容送檢是無可能的, 因互聯網資訊是免費的所以無錢送檢, 所以應該修改法例, 訂明互聯網資訊不須送檢, 及
4.1同時淫審處為站長及網民發放有法律效力的指引, 其指引絕對一定要簡單,清析,易明, 仔細地講出那樣不能出現及那樣可以出現但要加上警告信息等, 之後淫審處抽驗網站內容, 發現不合指引向站長發出(加上成人內容警告信息指令)或發出(刪除部分內容指令), 其指令一定要清楚講出那部分有問題,及有什麼問題, 及其删除指令只可準確針對其內容 (講得誇張來講不能因一張相要半個網站都要删除), 若有証據顯視站長是蓄意違返其指引, 或有証據顯視站長明顯多次無主動删除不法內容, 方才檢控其站長,
4.2對其站長及網民最高對每條不法內容不能罰多過200元, 總數不能多過2000元, 不坐監不留案低.(理據:又不是殺人放火)
4.3對每月有多過10000元收入的網站, 罰款總數不能多過收入的2倍, 不坐監不留案低.(理據:又不是殺人放火)
4.4如對他人做成傷害者, 只加上有關侵害私隱刑罰便夠.
5.反對用信用咭号碼來認證年齡
理據
a.本人是成年人但真是無信用咭, 難道無信用咭的成年人便無權去接收色情資訊嗎?(作為一個成年人有權去接收任何資訊 (我們不用及不可, 由政府去規管一個成年人接收那些資訊或不接收那些資訊.))
b.公開信用咭号碼吳安全
5.1在網站的網頂加上警告信訊便可(保護兒童方面,在第2點中講了)
6.成年人有權在任何媒體(除公開媒體)及在不侵害他人私隱下發放性交或性器官的影像給與其他成年人
理據
a.如某人比較保守, 他可以吳去看那隻碟或吳入去那個有警告信訊的網站, 這情形下對那些保守的人一些侵害也沒有. (保護兒童方面,在第2點中講了)
b.作為一個成年人有權去接收任何資訊, 我們不用及不可, 由政府去規管一個成年人接收那些資訊或不接收那些資訊.
c.食色人之本性, 禁止色情資訊會對人做成性方面的壓抑, 性壓抑增加城市入面一時衝動的性罪行.
d.道德方面吳會變壞, 因為全香港所有成年人都見過人類性交及見過人類的性器官, 無一個未見過.
本人曾電郵投訴貴瓣事處沒有協助投訴監療事故,你的職員解釋何秀籣非醫生難以協助…………應向醫委投訴,大量推搪之詞,爭拗良六,我向他要求有否其他職員可跟進或會談,等了一星期.完全沒有回音
何議員,如你只管立法事事宜”請將網頁改為”為人民立法” 吧
對你重反議會,完全忘掉民生基本工作,只會重回民主黨舊路,現我應否考慮向民建聯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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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黃先生,
多謝留言。我已向同事了解個案的情況。對於我們的處理有不足之處,在此致歉,我們已檢討各新舊同事跟進個案的方法。
就黃太太求診的情況,我們希望能進一步了解,包括當時醫院醫生的診斷,及後來私家醫生的診斷是否有出入,開的藥又是什麼藥等詳情。請再致電聯絡我或我的同事鄭先生。
多謝時加監察。
何秀蘭